项目名称:淇滨区2014年度林业生态建设重点项目补助资金苗木采购 |
采购方式:公开招标 |
采购编号: HBCA2015-ZB12-140 |
批复 编 号: 淇滨林[2015]51号 |
采购预算:138万元 |
计划完工期:30 日历天 |
资金来源: 上级财政资金 |
保证金:贰万元整 |
采购人:鹤壁市淇滨区林业局 |
联系人:潘女士15839280423 |
采购代理机构: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|
联系人:张女士0392-6612568; 邮 箱:hbca189@126.com |
财政部门监督机构:淇滨区政府采购办 |
联系人:邓先生 0392-3386210 |
变更内容: 1.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原内容:具有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《林木种苗(子)生产许可证》和《林木种苗(子)经营许可证》。 现更改为:具有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《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》和《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》。 2、原内容: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》(包含企业、法定代表人)。 现更改为“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》(包含企业、法定代表人;日期:本项目公告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)。 3、原内容:质量要求:优质壮苗,无病虫害,非假植苗,供货时须提供苗木检疫证明和苗木清单(详细规格与技术标准相一致)。甲方有权派人到苗圃验收,督查起苗,并及时将苗木运到指定地点。 现更改为:合格。优质壮苗,无病虫害,非假植苗,供货时须提供苗木检疫证明和苗木清单(详细规格与技术标准相一致)。甲方有权派人到苗圃验收,督察起苗,并及时将苗木运到指定地点。 4、原内容:招标文件售价:每份500元,售后不退。 现更改为:招标文件售价:每份800元,售后不退。 5、开标时间原内容:2016年 1 月 26 日 9:00 时 现更改为:2016年 1 月 29 日 9:00 时 开标地点原内容: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三 开标厅;(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智慧鹤壁西门三楼); 现更改为: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六 开标厅;(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智慧鹤壁西门四楼); 6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三章 评标办法(合理低价摇号法)现更改为“综合评估法”具体评标办法变更内容见附件。 7、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原内容:保证金且必须在2016年 1 月 25 日下午17:00时前到账。 现更改为:保证金且必须在2016年 1 月 28 日下午17:00时前到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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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招标公告在《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》、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》、《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》等网站进行公示。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损失,由投标人自行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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